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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必讀!2025香港打風及暴雨天氣下的工作安排詳情指引
香港常面對颱風、暴雨、山泥傾瀉等天災,會影響市民上下班安全及交通。政府在遇到特別嚴重情況(如大規模水浸、停電、交通癱瘓)時,亦可發出「極端情況」公布,處理方式與八號或以上風球、黑色暴雨警告相若甚至更嚴重。
因此,僱主必須事前向僱員清楚列出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安排,並訂明哪些為「指定人員」。僱主應盡量減少需在惡劣天氣下返工的人數,並以安全為首要考慮。
三大原則
- 僱主與僱員協商最合適安排:避免一刀切,應考慮員工住址、交通情況及身體狀況。
- 安全至上:若工作場所或交通環境不安全,不應勉強返工。
- 符合法例:安排必須符合《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職安健條例》、《最低工資條例》。
工作安排一覽
| 訊號 | 上班前生效 | 工作時間內生效 | 警告/信號於工作時間內取消 | 下班時仍在生效 |
|---|---|---|---|---|
| 黃雨 / 紅雨 一號、三號風球 |
員工一般如常上班;如遇阻塞、交通困難,應通知主管。 | 室內員工繼續工作;外勤需停止。孕婦、殘障僱員可酌情處理。 | 取消後,按協定時間復工;如遇困難可通知主管。 | 如常下班。 |
| 黑雨警告 | 不應啟程上班,應暫留安全地點。 | 已在崗位者如安全可繼續工作;危險地方應撤離或暫避。 | 取消後,建議2小時內復工;交通未恢復可彈性處理。 | 留在安全地點待雨勢結束;僱主應提供暫避場所。 |
| 八號或以上風球 | 不應啟程上班,除非已協定之指定人員。 | 「八號預警」時僱員可分批下班;不安全地點須撤離。 | 取消後,按安全與交通情況,於協定時間復工;不足3小時即下班,可不必復工。 | 僱員可暫避或留宿;僱主不應要求員工再返回。 |
| 極端情況 (大規模水浸、交通癱瘓) |
不應啟程上班;僱員留在原地或安全地點。 | 已在崗位者可如常工作;危險地點應撤離或暫避。 | 結束後視交通狀況復工,僱主應容許分批復工或居家工作。 | 僱員可留在公司至安全,僱主應提供暫避安排。 |
復工安排
- 信號取消後,員工應於2小時內返回崗位(如安全許可)。
- 如信號於下班前不足3小時取消,僱主可容許員工不必復工。
- 僱主應因應僱員實際情況作出彈性的復工安排:
- 若個別地區交通未恢復(如山泥傾瀉、水浸),如容許分批到崗或讓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遙距工作。
- 僱主應主動諮詢員工復工困難(例如透過通訊群組確認路況),而非單方面要求準時到。
- 孕婦、殘障或居住偏遠地區員工可享有彈性復工時間。
遙距工作(WFH)規範
1. 啟動條件
- 僱主須 預先評估可行性,並在僱傭合約或員工手冊訂明:
- 適用崗位(如文職、系統可遠端操作之職務)
- 啟動情境:八號以上風球、黑雨、極端情況,或復工途中遇安全風險
2. 執行要點
| 項目 | 僱主責任 | 僱員責任 |
|---|---|---|
| 設備支援 |
|
妥善保管機密文件,遵守資訊保安指引 |
| 工作監管 |
|
維持工作效率,按時完成指派任務 |
| 安全保障 |
|
即時通報居家工作期間的工傷事故 |
3. 薪資計算
- 遙距工作時數視同正常上班,僱主不得扣減工資。
- 若因設備故障無法工作,需按《僱傭條例》協商處理方式(例如補休或酌情支薪)。
津貼安排
以下津貼安排僅適用於「即使在八號或以上風球、黑雨或極端情況下,仍必須上班的指定人員」。一般職員如因天氣信號獲准不上班,則不涉及津貼。
| 津貼類型 | 適用情況 | 說明 |
|---|---|---|
| 當值津貼 | 八號或以上風球、黑雨、極端情況 | 指定人員必須到崗時,僱主應發放額外津貼,可按時薪或工資百分比計算。 |
| 交通津貼 | 惡劣天氣導致交通受阻或停頓 | 如僱主未能提供接送,應支付額外交通津貼(固定金額或實報實銷,以較高者為準)。 |
| 延長當值補償 | 接班員工未能到達,需同事自願留守 | 僱主必須支付高於正常工資的補償,並提供充分休息及膳食安排。 |
戶外及高危工種
三號或更高風球、黑雨或山泥傾瀉警告生效時,應立即停止棚架、吊船、天秤等高危工序。 復工前必須由合資格人士檢查場地及設備,確認安全後才可恢復。
法例保障
- 《僱傭條例》:僱主不可減少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彌補工時。
- 《僱員補償條例》:員工於八號、黑雨、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的直接路線(前後四小時)發生意外,均視作工傷。
- 《職安健條例》:僱主須提供合理安全的工作環境。
總結
惡劣天氣下,以安全第一為原則。僱主與僱員可保持雙向溝通,制定應變方案,保留協商空間。僱主應清晰訂明上下班、復工及津貼安排;僱員需留意天文台訊號,遇困難即時通知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