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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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订购丶更换条款及细则
- 顾客必须支付不少於30%之订购货品售价作订金,以享货品订购服务;如顾客要求由代理直接订购丰泽未有售卖的货品,必须支付货品全数(以上两个情况,统称为「订金」) 。除供应商未能提供货品的情况外,订金不会被退回。如在同意的交货日,丰泽未能提供货品,顾客可选择延长提货日期丶换选其他产品丶或取消订单。如取消订单,订金将会全数退还给顾客。详情请向店员查询。 已付订金之货品,价格已确实,不会因任何原因调整。
- 顾客必须於产品订购後三十天内安排送货及安装,如未能於三十天内提货,已支付之款项将被没收,不可用作购买 / 更换其他产品。
- 在一般情况下,顾客不可以更换货品或取消订单。货品订购丶更换丶送货及安装只限於指定货品,丰泽可酌情决定为顾客处理,并收取手续费。
- 顾客於收取货品时(包括送货或自取)必须立即检查所订购之货品是否存有损毁及齐全。若发现所订购之产品出现破损,应尽快联络客户服务部安排更换货品。
- 除非更换之货品连同完整包装(包括循环再造标签如适用)丶配件丶说明书及未填写之保用证一并退回,否则丰泽有权不更换货品或处理退款。
- 更换之货品必须没有损坏丶花损及曾经湿水之现象。 已於网上登记保用或曾被维修之产品不可更换。
- 如附有赠品,该赠品须与货品一并退还,否则将从退款中扣除该赠品的价值。更换货品时,顾客须将购买原货品的收据正本或相关的电子收据交予丰泽。
- 凡购买电视机丶冷气机,或涉及安装服务产品之顾客请注意,丰泽建议顾客选用授权代理商的安装服务,由技师处理,到场开箱检查货品及确认其完整无损。如顾客自行开箱,及後有关产品破损丶安装不善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等责任将有顾客全权承担。
- 在特殊情况下与顾客同意後,丰泽将退回网上购物所涉及之款项到顾客用作付款的相关付款户口或其他顾客同意的方式,退款需时约 2-4 星期。
- 如客户选用丰泽升级旧机收集服务丶法定免费除旧服务丶品牌旧机收集服务或以旧换新服务,所有旧电器或电子产品一经回收,恕不退回。
15天退款保证条约及细则
如购物15天内发现产品品质不合符生产标准,丰泽保证更换(经授权代理商检查後确认。代理商的评估具有决定性。政策详情请参阅 https://www.fortress.com.hk/en/returnandrefund。
- 丰泽货品订购丶更换条款及细则将适用於本条约及细则。
- 更换或退款之货品必须经由代理商进行检测,确认产品品质不合乎生产标准。丰泽有权要求顾客前往指定代理商之维修中心检测产品。
- 有关更多适用的条款和条件,请参阅以下链接了解详情:https://www.fortress.com.hk/en/returnandrefund。
一般条款及细则
- 顾客须於送货时缴付购买产品之全部款项或任何未缴之馀额。倘顾客於送货时尚未清付任何未缴之馀额,丰泽有权没收有关按金及扣留产品。
- 丰泽保留拥有有关产品之物权直至顾客清付购买产品之全部款项,而相关之风险将於产品送交予顾客之同时视作已转交予顾客。
- 所有预计之送货日期或时间仅为丰泽或代理商之估计,如有任何延误或因此而引致任何後果,丰泽概不负责。
- 送货服务及安装服务的额外收费详情,请参阅另附之收费表。凡由於丰泽不可以合理控制的原因引致延迟或未能履行本条款及细则之全部或部分而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丰泽均毋须负责。
- 本条款及细则分中丶英文版本,以英文版本为准。本条款及细则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 法律诠释。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香港法院对争议有专属管辖权。丰泽之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亦附载於本页,构成丰泽与顾客不可分割之协议的一部份,并须相应地视为已被加入丰泽与顾客之协议之中。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作为丰泽的顾客,向我们购买服务及 / 或产品(「有关服务」)时,可能需要向我们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有关个人资料」)。倘有关个人资料并不完整或不正确,我们可能无法向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我们时刻将您的个人资料保密处理,并确保有关收集丶使用丶保存丶披露丶转移丶保密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规定,并已载於本声明内。本声明内某些专用词语之解释如下:
“丰泽” 或 “我们” - 是指屈臣氏零售(香港)有限公司及屈臣氏(澳门)有限公司旗下分别於香港及澳门提供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零售业务的支部。
“我们之商店”-包括"丰泽"及其他我们可能会不时地营运的其他形式的零售商店(包括线上或实体商店)。
“我们的联营公司”-即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旗下经营零售产品或服务的公司。
“我们的附属公司”-即所有屈臣氏集团旗下向顾客提供零售产品或服务的零售及制造业支部。
“我们的应用程式”-即可用於指定流动装置由我们营运的应用程式。
“我们的网站”-www.fortress.com.hk- “零售产品或服务”-即对以下提供产品销售及服务(不论经实体或网上途径):食物丶饮用水及饮料丶餐厅丶餐饮丶杂货及家庭用品丶生活方式商品丶日用百货丶健康与美容丶药品丶香水及化装品丶婴儿用品丶酒类丶香烟及雪茄丶文具丶书及纸类产品丶糖果及玩具丶衣服丶鞋丶纺织品丶宠物用品丶时尚饰品丶袋及行李箱丶珠宝丶钟表丶家俬丶植物及有关物品丶文仪用品丶运动及休闲用品丶电话及流动装置丶电子及电器产品丶电脑软件及游戏丶音乐丶宠物用品丶燃油丶汽车服务丶教育产品及服务。
阁下同意,阁下向我们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可由我们使用及保存,作为以下用途;阁下与我们协议或法律不时要求的其他用途:
a. 处理阁下的登记客户之申请;b. 向阁下提供我们的服务;c. 我们的网站及/或我们的应用程式的正常管理丶运作及保养;
d.向阁下提供定期信息,包括我们的零售业务及相关奖赏的详情; e.向阁下提供您要求的零售产品或服务;
f.处理我们之商店的购买订单,包括验证阁下的付款详情/状态;g. 进行阁下有参与的抽奖丶游戏或比赛;
h.进行数据排序及分析,使我们能理解阁下的特点及购买行为,向阁下提供更符合阁下需要的其他服务丶协助我们挑选阁下可能感兴趣的零售产品或服务;i.我们丶我们的联营公司及/或我们的附属公司向阁下设计及提供的新服务,或改善现有服务;
j.调查投诉丶备受怀疑的可疑交易及研究服务改善措施;
k.防止或侦测罪行;l.根据法例作出披露;m.综合性行为分析;及
以阁下发布到我们的应用程式和/或我们网站的文本或图像的形式显示或发布或处理或共用产品评论丶产品见证丶产品推荐和产品评级。
阁下同意,我们可披露及转移 (无论在香港或海外) 您的个人资料予向我们负有保密责任的代理人丶承办商,以向我们提供管理丶数据分析丶市场推广及研究丶电讯服务丶专业服务或其他类似的服务。阁下并同意在我们进行零售业务之重组及/或与我们或第三方进行合并丶卖盘或转让(包括部份或全部资产或股权)时,我们可能披露或转移(无论在香港或海外) 阁下的个人资料予相关实际或建议受让人,按本声明上述目的而使用丶披露丶持有丶处理丶保留或转移阁下个人资料。
阁下有权
- 查核我们是否持有您任何个人资料;
- 查阅我们持有您的个人资料;
- 要求我们更正任何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 查明我们就个人资料(不时))采取的政策及常规,以及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之类别;
- 随时要求不再接收我们发出的直接促销讯息;及
- 要求我们删除您在我们的应用程式和/或我们网站的公共页面上发布的内容或资讯(例如评论的一部分)。
(只限香港-如适用) 本收据所列的产品,是 «产品环保任条例» (第603章) 所指的受管制电器。该条例就该产品徵收下列循环再造徵费 (2024年7月1日生效):
(Hong Kong only-if applicable) A product set out in this receipt is regulated electrical equipment under the Product Eco-responsibility Ordinance (Cap. 603), which imposes a recycling levy on each of the products as follows (effective from July 1, 2024):
空调机/Air conditioner: 每部$125 per item | 电冰箱/Refrigerator: 每部$165 per item |
洗衣机/Washing machine: 每部$125per item | 电视机/Television: 每部$165 per item |
电脑/Computer: 每部$15 per item | 列印机/Printer: 每部$15 per item |
扫瞄器/Scanner: 每部$15 per item | 显示器/Monitor: 每部$45 per item |
抽湿机/Dehumidifier: 每部$125 per item | 乾衣机/Trumble dryer: 每部$125 per item |
如欲提出上述任何的要求,请致函下列地址提出要求:
丰泽 - 顾客服务经理
香港新界
沙田火炭禾寮坑路1-5号
屈臣氏中心6楼
电邮:fortress@asw.com.hk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丰泽客户服务热线 (852) 2555 5788。
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 第486 章),我们有权对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处理费用。